招标详情
1. 项目名称: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灰渣运输、处置项目。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承包范围:承包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期间产生的全部粉煤灰、灰渣运输与处置。
2.2 本项目煤灰及灰渣性质信息如下:(附件1)
检测项目 检测指标值 |
含碳量 (%) |
含硫量 (%) |
密度 (g/cm3) |
灰 |
2.28 |
1.04 |
0.3969 |
灰渣 |
2.96 |
/ |
/ |
备 注:以上检测指标值为甲方检测所得,乙方若需检测,可到现场取样,以实际检测数值为准。
2.3 煤灰及灰渣产生量:灰170吨/天,灰56100吨/年;渣70吨/天,渣23100吨/年;灰渣合计79200吨/年(全年按330天计算)。备注:运输处置量以现场实际产生量为准。
2.4 合作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处置类发票);
3.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1.3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不得在我公司有不良记录;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2 服务提供方式(以下投标方简称乙方)
3.2.1 乙方负责粉煤灰、灰渣的运输与处置。不论何种运输车辆,应有防止炉渣炉灰漏撒的措施或方法,以保持供方厂区卫生。使用卡车运输粉煤灰、灰渣时,要使用篷布全部的覆盖炉渣炉灰,不能在运输过程中有漏撒,乙方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运输过程中不许乱倒,必须按指定的地方存灰、存渣;
3.2.2 粉煤灰、灰渣自出厂后所有权就转移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运输及综合利用,由此产生的道路运输、环境污染问题或给第三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2.3 乙方要每天及时外运粉煤灰、灰渣,保障甲方库存余量。甲方现场不允许储存灰渣,如遇冬季等特殊情况,乙方应寻找厂区外二次存灰、存渣的地点;
3.2.4 甲方负责放灰、放渣工作,以及渣仓、灰库卫生的清理;放灰、放渣过程中需乙方人员给予配合、协助,避免灰渣出现冒出;
3.2.5 甲方电厂每次启炉时,需从电厂灰库承运粉煤灰至电厂布袋除尘器处,由乙方免费为甲方运输;
3.2.6 甲乙双方保持联系畅通,并做好粉煤灰及灰渣运输数量交接记录;
3.2.7 乙方提供运输车辆、燃油、人员及其他所有工具。
3.3 安全方面及其他要求:
3.3.1 乙方人员进行运行维护时,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3.2 乙方对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现场施救和紧急处理能力,并承担相关责任;
3.3.3 乙方职工的工伤、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乙方职工在运营时,应自行负责车辆及人员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3.3.4 乙方作业时要服从现场甲方指定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全额赔偿甲方;
3.3.5 乙方车辆必须具备使用条件,不允许使用报废车辆;
3.3.6 乙方应保证能够及时运出粉煤灰、灰渣。除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若乙方运出不及时而导致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仍不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发生运输处置费不予结算。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发至公司招标办邮箱hlj.zhb@cnhu.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X公司-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灰渣运输、处置项目报名资料”并同步电话联系公司招标办(详见联系方式)。
4.2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6日16时
4.3 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4.3.1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3 承包商情况信息表。(excel或word版填好后随附件发送至邮箱)
详见附件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或现场考察,对满足招标需求的单位将发放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咨询:张经理: 0455-7876012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昊天路2号
招标邮箱:hlj.zhb@cnhu.com
备 注:无论报名或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