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询比价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282068
3、处置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五台炉废旧脱硝催化剂收购并无害化处置,包括拆除、装卸、运输等 |
HW50 |
立方米 |
1721 |
|
4、付款方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投标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在招标方协助下办理转移联单手续,转移货物。由招标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投标方支付货款给招标方。
5、供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20天内将所有货物完成转移。
二、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能够独立与招标方进行业务谈判的收购人才能参加询比价。
2、 投标方应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方须在投标报名时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文件。
3、 投标方应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投标方须在投标报名时在附件中提供其资格证明文件。
4、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报价为一口价(含13%增值税)。
三、报价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报价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10:00时。
2、本询比价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标操作。
3、有意参加询比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询比价活动。
四、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2、询比价时间: 2020年8月14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五、询比价地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设材部413会议室。
商务联系人:董工 0371-67795518
报名联系人:张工 0371-67795239
技术联系人:孙主任 0371-67795630
监督联系人: 王海峰 0371-67795237
地 址:郑州市秦岭路1号
六、技术规范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招标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新热电”)SCR内部催化剂的回收、处置工作。投标人按技术规范要求对郑新热电五台炉在SCR区烟道内的催化剂进行拆除,起吊,包装、运输离场及场地清理。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催化剂模块的相关技术参数。
1.3 投标人提供催化剂的拆除,起吊,包装、运输、储存、保管及相应场地清理等的操作及技术措施不得对机组其它设备和支撑等造成影响,不能留下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1.4 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2 催化剂技术资料
2.1 催化剂概述
本技术规范内所述催化剂为蜂窝式。包括催化剂单元、催化剂箱、用于将催化剂单元放入催化剂箱的包装材料、催化剂测试单元、为避免在催化剂模块间或催化剂与反应器内壁间气体短路的密封装置、必要的连接件(螺栓,螺母等)。箱体型16孔蜂窝式,共有三层,每层箱体30个。孔径9.2mm,壁厚1.2mm,箱体为碳钢材质。每套尺寸:1.910×0.970×1.480m,催化剂总体积788+1183立方米。每台炉由于在运行中存在每层催化剂局部磨损,各有50立方米左右损坏,五台炉共有250立方米。废旧催化剂总体积数为1721立方米。具体尺寸以现场实际查看为准。
3 总体要求
3.1 此次需进行回收的催化剂为郑新热电五台炉烟气脱硝系统SCR反应器内的催化剂,招标人提供的催化剂结构、尺寸等技术参数为厂家提供的设计值,投标人对此有疑问可在招标前至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招标开始后,投标人应被认为对招标人提供的数据无异议。
3.2 本技术规范所属范围内的催化剂在郑新热电五台炉烟气脱硝系统SCR反应器内的催化剂。拆除,起吊,包装、运输、储存、保管及相应场地清理等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厂内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3.3 招标人负责保证郑新热电五台机组催化剂层单轨吊和电梯的正常工作。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以及和投标人的联络。
3.4 投标人废旧脱硝催化剂报价说明。招标人只负责出售郑新热电五台机组所有废旧脱硝催化剂,投标人负责郑新热电五台机组所有废旧脱硝催化剂的拆除,起吊,包装、运输、储存、保管及相应场地清理等工作。投标人投标时的报价包含所有费用。报价税率为13%的增值税。
3.5 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签订废旧催化剂回收合同,并将合同款全款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出具相应数额发票。合同生效后,每台机组催化剂的拆除,起吊,包装、运输、储存、保管及相应场地清理等工作不超过4天,自合同签订到所有工作全部完成不超过25天。
3.6 投标人应在催化剂装运前,办理好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危废类物品转运所需的一切手续,并由投标人自行确认无误后方可从招标人厂区范围内运输出厂,催化剂在投标人装运完成离厂后,应由投标人对所载运催化剂负全部责任,离厂后的催化剂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责任。
4 罚则
4.1 投标人进行郑新热电五台炉烟气脱硝系统SCR反应器内催化剂的拆除,起吊,包装、运输、储存、保管及相应场地清理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电力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出现严重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现场监护人员有权要求工作停止进行整改。出现延期由投标人负责。
4.2 按照合同要求,从合同签订至整个工作完成需要20天,每超出一天罚款2000元。
4.3 在工作过程中如必须将现场栏杆、平台割除才能进行工作,应在开工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完成后要恢复原样。否则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4.4 每台炉工作结束,各平台、楼梯、电梯间及地面要全部清扫干净,不得留有杂物。否则罚款1000元。
4.5 车辆在厂区行驶,时速不超过25KM/H,否则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出厂不能污染厂区外马路地面,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