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 1、2 号脱硫及公用系统 DCS 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4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 1、2 号脱硫及公用系统 DCS 进行改造,更换先进的国产 DCS 系统,同时进行 DCS 系统安装、调试及逻辑组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工程规模及最高限价 工程规模:214 万元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日公布 工期:30 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2 号脱硫及公用系统 DCS 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2 号脱硫及公用系统 DCS 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要求投标人为国内 DCS 制造厂商或系统集成商,若为国内 DCS 制造厂商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系统集成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修类四级(含)以上、承试类四级(含)以上的能力。)
4、业绩要求:国内 DCS 制造厂商所提供的 DCS 系统须具备 2016 年以来至少 4 个 3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一体化 DCS 系统成功改造的工程业绩,并提供用户证明。系统集成商应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及以上 3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DCS)组态或调试的业绩,并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组织和管理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
6、信誉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7、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