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隔压站)土建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2-07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隔压站)土建工程
预算金额:7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5.875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隔压站)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2-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隔压站)土建工程,已由长经经发审字【2021】4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供热设施新建(隔压站)土建工程。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土建、消防、给排水、采暖、照明、厂区硬化等;建设规模1314.47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其中2022年8月10日工艺管线及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进厂施工的条件,10月初暖封闭项目完成,2023年7月末全部工程项目竣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参加招标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吉林省、长春市的相关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将压缩包发送至980977182@qq.com邮箱,同时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其后果自负。
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手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需按照如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扫描件;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扫描件(外省入吉企业提供);
(8)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9)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含其他相关材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楠 电 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张晗 电 话:13234480098
合同履行期限: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至 2022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方式:网络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 电 话: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张晗1323448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晗
电 话: 1323448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