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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0】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内、庆丰净化站内、八家子街、柳西街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包括庆丰净化站改造、加压泵站改造、管网改造和设备购置。具体内容如下:(1)庆丰净化站改造:新建3117.6平方米直热机房1座及其附属设施,内含运转层、设备层、高低压配电间及自动控制间等,其总提热能力为120兆瓦;将原有供水加压泵房改造成冲渣水退水和反冲洗水提升综合泵房,新增冲渣水退水泵3台,反冲洗泵2台。(2)加压泵站改造:对原洄水加压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供热系统的系统注水点和第二补水点,新增补水定压泵2台、补水水箱2台。(3)管网改造:更换各类管径冲渣水及供热管道2708米,其中,DN1000高密度聚乙烯预制复合保温管650米,DN1000螺旋焊缝钢管850米、DN900螺旋焊缝钢管435米、DN800螺旋焊缝钢管76米、DN700螺旋焊缝钢管166米、DN600螺旋焊缝钢管148米、DN500螺旋焊缝钢管383米。(4)设备购置:购置直热机20兆瓦6台,冲渣水退水泵6台,供暖循环水泵3台,旋流除污器1台,冷却水箱1台,补水箱3台,冷却水泵2台,空冷器4台,冷凝水泵6台,补水定压泵3台,污水泵3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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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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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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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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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TP00100743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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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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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丰净化站改造 新建3117.6平方米直热机房1座及其附属设施,内含运转层、设备层、高低压配电间及自动控制间等,其总提热能力为120兆瓦;将原有供水加压泵房改造成冲渣水退水和反冲洗水提升综合泵房,新增冲渣水退水泵3台,反冲洗泵2台。 (2)加压泵站改造 对原洄水加压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供热系统的系统注水点和第二补水点,新增补水定压泵2台、补水水箱2台。 (3)管网改造 更换各类管径冲渣水及供热管道2708米,其中,DN1000高密度聚乙烯预制复合保温管650米,DN1000螺旋焊缝钢管850米、DN900螺旋焊缝钢管435米、DN800螺旋焊缝钢管76米、DN700螺旋焊缝钢管166米、DN600螺旋焊缝钢管148米、DN500螺旋焊缝钢管383米。 (4)设备购置 购置直热机20兆瓦6台,冲渣水退水泵6台,供暖循环水泵3台,旋流除污器1台,冷却水箱1台,补水箱3台,冷却水泵2台,空冷器4台,冷凝水泵6台,补水定压泵3台,污水泵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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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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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09月05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05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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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发包⼯程相类似的设计、施⼯或者⼯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完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报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完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报告));(其中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
四、投标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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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27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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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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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鞍山供热铁西地区余热利用(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邮编:114016。投标文件由顺丰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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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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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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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0年08月2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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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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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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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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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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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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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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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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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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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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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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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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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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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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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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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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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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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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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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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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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康宁街13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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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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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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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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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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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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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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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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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沙、张志强、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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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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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66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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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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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08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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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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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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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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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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