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发展电力管〔202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项目新增8家用热企业供热管道工程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项目新增8家用热企业供热管道工程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757850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联系人:罗工、袁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项目位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新增8 家用热企业主要分布于太平能源站南侧。
四、项目概况:从太平能源站项目站外热网接出蒸汽管线,供给新增的8家用热企业;主要包括原有供热主管线的支管线(地埋敷设,GB2类管道),及其分接至热用户厂内分汽缸的7个供热工程(架空敷设,GC类管道),其中诗丽雅公司接至其围墙内1米。新增8家用热企业主要分布于太平能源站南侧,热网管道敷设由原热网管道预留口接出,总长约3410米。其中:厂外地埋支线管共约2120米(包括DN200管线长500米,DN150管线长20米,DN100管线长1550米,DN80管线长50米);厂内架空管共约1290米(包括DN200管线长200米,DN150管线长300米,DN100管线长420米,DN80管线长370米)并需保温;实际管线布置、管径、管长和保温型式厚度等详见设计图纸,其中预计创业路口支线穿越高湖路段约20米、特贤食品支线穿越高湖路段约40米根据电力管廊施工要求情况进行施工,不影响工程的验收考核。本项目中蒸汽管道的设计参数为:设计压力1.5Mpa(G),设计温度270℃。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项目新增8家用热企业供热管道工程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与地方关系处理,施工道路开挖和修复、土建施工,管道安装、保温和防腐施工,项目报检、管道试验和吹扫;是包含采购、施工、项目管理、调试、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的工程全过程总承包。
注:其中创业路口支线穿越高湖路段约20米、特贤食品支线穿越高湖路段约40米根据电力管廊施工要求情况进行施工,不影响工程的工期考核。
(2)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项目新增8家用热企业供热管道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的订货、采购、运输、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安装等(含包装、运输、保险、仓储、装卸及场内二次运输、就位、安装)。设备的供应应满足相关技术规定,涵盖热网总包项目内合理及必须的所有设备,并满足热网工程的整体及局部工艺要求,保证产品使用合理、合法,保证与工程系统的融合及系统完整性。
(3)有关政府报批报建报验、取证、对招标人运维人员培训及工程保修服务等。
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地下物探报告、地形图、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等)中约定的内容。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公用管道GB2和工业管道GC2或GC1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4.投标人持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2020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完成过长度2公里以上DN200或以上管径的蒸汽供热管网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六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3月2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25日 10 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2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25日10 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45分至2021年3月2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第04开标室。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0时00分至2021年3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87578504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楼3107室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招标人: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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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投标人过往作为合同一方在参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企业的工程项目中,不曾出现因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有关分包商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形导致有关人员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企业讨薪的事件;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政府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工程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并落实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公司承诺,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未参与投标,且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立项文件.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发布).doc
招标文件(含合同)(发布).doc
_20210301163827.GZZF
附件1:第二卷第二部分.rar
附件3:第三卷.rar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附件2:第二卷-技术规范书.doc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