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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热电偶偶头1项第二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公告

项目预算未明确 招标单位见招标详情
  • 项目地区

    四川-成都市
  • 更新日期

    2020-11-19 13:36
  • 报名截至

    2020-11-25 14:00:00[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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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招标详情

    设备备件—PG-GZ202011000950-001—ZB2011180097/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攀钢钒热电偶偶头 1 项第二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钒热电偶偶头 1 项第二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交货时间:2021/01/01 至 2021/12/3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 业绩资料 (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
    册资金要求 200 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 10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
    照或生产许可证认定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在国内大型企业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非生产型企业投标方均要求须提供指定生产型企业或品牌的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另外,投标方还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

           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1

    (8)不同投标单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0-11-18 16:00 至 2020-11-25 14: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1-25 14: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杨东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2-3383861 电 话: 0812-3381965

    传 真: / 传 真: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

    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详见标包详情。

    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标行标执行 ,若没

    有国标行标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标执行。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规格型号的,请报价时在

    规定栏目按替代后品牌、规格型号填报。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中标方

    必须确保招标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标的物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

    场安装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品牌,中标方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

    型号制造厂一致。4、如本次招标中标方为首次向采购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供应商,为保证合同履行,

    中标(成交)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后供货;成交方提供产品若经使用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立即终

    止该合同,为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则由成交方负责。5、中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

    高耗能机电产品。二、供货要求: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按零库存供货模式供货。2、中标

    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环相关法规及攀钢安环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

    意外导致安环事故发生,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相应损失。3、对投标方非自产产

    品,如采购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

    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方承担。中标

    方所提供本合同所列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产生损

    失由成交方负责。4、首次在采购方中标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并使用 3 个月后(最长时间不超过到货后 6

    个月),凭使用单位出具书面使用合格证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后付款。5、成交方

    应严格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合同总额(含税)1‰/天对成交方处

    罚扣款,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含税)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6、供货质量要求:

    成交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质量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当成交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采购方有权做出以下处

    理:A 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B 向成交方收取该项合同 5%的违约金;C 当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

    约定的违约金时,采购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成交方索赔;D 成交方供货质量纳入采购方供应商评价。E 新

    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F 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累计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三、评标办法: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2、每个标的

    按照 100 分制评分,其中,商务标(价格)占 80 分、技术标(技术服务质量等)占 20 分,评分方法及规定

    见下:a 价格评分方法:详见综合评分表。b 技术及质量评分方法: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打分评定,

    详见综合评分表。3、只能 1 家投标方中标,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均满足中标条件且价格相等时,则

    标书先送达者中标。4、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方价格异常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终止评标,按流标处理。

    5、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招标人承受范围以内(总价最低,且总价及分项价都不超过预测价),

    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招标人承受范围,招标人有权否决。若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为 3 家及以上的,但因超过目标价(预测价)转为竞争性谈判的,只与得分最高方进行谈判;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为 2 家的、或未达到委托方要求的,应立即转为竞争性谈判,按照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执行,

    不再进行综合打分。评标委员会直接转变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组织按竞争性谈判通则进行竞争性谈判。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推荐成交方及成交价格转采购方定标。只有一家投标的,直接流标。在招

    3

    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下,投标方后一次报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四、履约保证:

    1、履约能力: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

    势。2、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非采购方合格供应商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10%收取履保金。履保金采

    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3、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非采购方合格供应商需按中标合同总金

    额 5%收取质保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五.报价要求:

    1、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税率 13%。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单位:元)。2、单价、总价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保留的报价不接受。分项报价必须报全,否则废标。3、以投标方单价报价为准。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

    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 采购附件

    综合评标评分表-公开招标.doc;合同主要条款- 零库存合同.doc;

    4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5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65663

    相关附件: 1605688204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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