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1年供热期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20200922Z096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1年供热期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3)供 货 期: 供热期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4)预算金额:552,500.00元;
(5)供货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人民政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合格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法资格供应商;
(三)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17:00时止。
(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询价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 保证金:不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3时30分,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通过CA锁通过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
(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逯军 电 话:0432-64665869
地址: 吉林大街76号
八、采购单位: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丽杰 电 话: 13944208848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段吉村
九、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日期:2020年9月23日
注: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 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经疫情防控检测登记后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2.3. 招标人(采购人)、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按一级防护标准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也可以利用系统远程监控(直播)方式参加开标活动。
2.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执行一级防护标准,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
2.5. 代理机构执行一级防护标准,进入开标区限制两人以内,评标区限制一人。
2.6.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评标区,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2.8. 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
2.9.投标人在线查看开标情况,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2.10.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