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SDZB202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二道分公司乐东社区供热电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设备含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二道分公司乐东社区供热电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设备含安装)项目;
2.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14万元;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C级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锅炉安装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2018年、2019年)有一项类似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及安装,并承担其费用。
3.12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13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
3.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7 日至2020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7)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公司近一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月-2019年12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资料,相关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投标报名事宜。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东皇集团大厦3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
联系人:尹丽丽 电话:0431-84629898
李明刚 电话:0431-84610086
日期:2020年9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