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户部乡 2020 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B-2020-019
3.项目预算:19.9万元
4.采购标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五莲县户部乡2020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一宗
3.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08月24日起,至2020年08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8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
地址: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孙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日照路与潍坊路路口北200米水利文慧园小区沿街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633-8270788
一、项目参数要求:
1.设备参数:单台名义制热量 3KW 及以上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共50台。
2.技术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备由 CMA、CNAS 认可实验室出具的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检测依据 JB/T 13573《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或参考 GB/T 17758-20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规定的检验方法;同时要求 HSPF≥3.0;名义制热 COP≥2.3 (-12℃);低温制热 COP≥1.9(-20℃)。
2)设备采用变频喷气增焓压缩机,或双级压缩机,或全直流变频大压比压缩机,必须使用环保冷媒。
3)设备具有宽温度区间调节方式,可实现室内 17℃-30℃设定调节。
4)以房间为单位独立供暖,具有即开即停功能。不允许采用电辅助加热功能。
5)冷热需求:机组可实现低温制热的同时满足用户夏季制冷。
6)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委托检验报告无效),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20℃低温实验室证明材料。
7)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注明本单位售后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并为用户印制服务卡。
8)室外机组背面与墙间距符合有关规定。
9)空气源热泵室内室外机均要具有消声和减震装置。
10)热泵机组在名义工况下制热时,机组噪音应符合 T/SDCT 001-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标准。
11)供应商须提供热风机设备关键元器件(风机、压缩机、温度开关、延时继电器、高低压开关、过流保护、压力开关等)品牌型号一览表,且必须与“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委托检验报告无效)相一致。
12)热风机产品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 JB/T 13573《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标准的其他要求。
13)噪声要求: 室内机≤45 dB(A)
室外机≤55 dB(A)
3.安装要求
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同时负责户内主线至设备的线路安装部分,安装调试后能满足正常使用。
2)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和线路安装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及用电安全。
3)每台电采暖设备需配备一个漏电保护器,由户内主线引专用回路依次
连接漏电保护器、专用插座和电采暖设备,同时符合电采暖设备的功率要求,接线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相关要求,保证安全运行。涉及的标准均为现行标准。
备注:所有产品及辅材的各项性能指标、施工安装质量均应优于国家、行业及省市相关标准的要求。
4)安装方式----固定安装。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达不到国家标准,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中标单位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调试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质保期为 5 年(并提供控制器主板、压缩机免费保修 8 年承诺)。中标供应商供应产品均要给予用户质保期内的“免费质保”,并做到“包修、包教、包会”,使用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按承诺的时限进行维修。
二、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45日历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