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65/18-SG-043)
一、招标条件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桩基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望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街70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PHC桩基、220日内完成灌注桩、根植桩(含养护)。具体工期以发包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桩基-桩基施工A标段(CHDTDZ065/18-SG-04301):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的主厂房区域(变压器至脱硫岛)环形道路内所有建构筑物桩基施工;本标段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道路、管沟、场地、构筑物的保护、恢复等。
(2)桩基-桩基施工B标段(CHDTDZ065/18-SG-04302):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除主厂房区域(变压器至脱硫岛)环形道路以外所有建构筑物的桩基施工。本标段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道路、管沟、场地、构筑物的保护、恢复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共设有A、B两个标段,若A、B两个标段中标人为同一投标人则两个标段最终合同签约价格须在两个标段投标报价基础上优惠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桩基施工A标段】
1.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桩基施工已完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或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价格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桩基-桩基施工B标段】
1.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桩基施工已完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或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价格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22 09:00到2025-02-05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2-1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2-1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