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卢龙县水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 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主管部门出具);
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 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资质。
7、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内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委托协议并提供第三方具有经营范围内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的《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提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拟投入的驾驶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须持有危险品押运员 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若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运输,由第三方提供相关人员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2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石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天然气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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