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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预算未明确 招标单位见招标详情
  • 项目地区

    吉林-长春市
  • 更新日期

    2021-06-15 13:22
  • 报名截至

    2021-06-21 16:00:00[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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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4、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选取单位数量:3家(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入围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新的中标单位产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完成本采购项目全部物资的工商经营范围,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制造商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所供货物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强制及相关标准;

    4、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8、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9、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货,24h服务,服务不及时,取消送货资格;

    10、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11、投标人均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6、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投标文件不符,或发生实质性改变,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5日至 2020年0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49393950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4) 法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一般纳税人证明;

    (6)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2020年12月31日止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及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同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7)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一项投标产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 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租赁协议或购房合同、服务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 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0) 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承诺书;

    (11) 报名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截图(截图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及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邮寄至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单位名称: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自由大路支行(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行号:102241000076

    帐号:4200221409200128176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等,以便核实。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重庆路618号亚泰富苑(亚泰鼎盛国际)2单元261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钱女士

       电  话:0431-853308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重庆路618号亚泰鼎盛国际2单元2611室

    联系人:王女士

    邮  编:130041

    电  话:0431-8567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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