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维护大修项目
采购人名称:大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局 0316-8823465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倩 0316-8828668 |
采购数量:1 |
采购内容:夏垫污水处理厂维护大修 |
采购金额:2689900元 |
项目实施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 |
服务周期:二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本行业标准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依法能满足本项目需求,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信用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吴倩 |
联系方式:0316-8828668转604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