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HNZB2020-11-204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工业供汽DCS网络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工业供汽DCS网络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2.2 服务内容: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DCS系统采用艾默生Ovation3.5系统,工业供汽改造项目实施后,DCS系统剩余点数较少,对后续系统完善及改造造成影响。本项目将6、7号机组DCS公用系统迁移至数据库点数充足的供热DCS系统,使供热抽汽系统形成新的公用系统,释放6、7号机组DCS系统的数据库空间,在满足我厂今后系统完善和改造所需数据库空间要求的同时,通过多网通讯方案,在主机DCS系统实现对公用DCS系统的监视和操作,实现网络结构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便于运行人员监视和操作。详见招标规范书。
2.3 服务期:在技术协议签定后1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对工程配合阶段所需的资料,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提供。其余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将6、7号机组DCS系统中的公用部分并入供热网络,相应的控制器及操作员站软件版本从3.5升级至3.6。迁移后的供热系统形成新的公用系统,并具备DCS系统的各项功能。
2.4.2、迁移后新的公用系统能够通过与主机系统的多网通讯,实现主机各操作员站对公用系统的监视和控制,多网通讯的网络速率应能满足系统监视和控制的需要。
2.4.3、迁移后剩余的燃料系统作为独立的系统,能够具备完整DCS系统所应有的全部功能。
2.4.4、实现以上全部网络改造的设计、施工、软硬件安装、调试等工作。
详见招标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DCS控制系统硬件供货或软件组态调试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可使用制造商业绩。所有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技术协议的原件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须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投标单位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与该代理人的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 3、承揽项目单位参加工作人员中的正式员工(无固定期限员工)比例应大于40%,且现场全部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无固定期限员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1月30日9时00分起至 2020年12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1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莱芜电厂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济南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
邮 编: |
271102 |
邮 编: |
100000 |
电 话: |
0531-76062257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224 |
电子邮箱: |
laiwudchyx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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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y93726@163.com |
联 系 人: |
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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