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 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金科天宸辰景园、崇义路(安济路-罗家庄路)一次管网工程 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石新管经【2016】 33 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石家庄正定新区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金科天宸辰景园、崇义路(安济路-罗家庄路)一次管网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正定 新区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合同估 算价: 205.79 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的 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B 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备 市政工 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管理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 2019年8月至今 )的养老保险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查询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
3. 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因工期紧张,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中海分户热计量及二次网工程、 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中海分户热计量及二次网工程、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雅居乐分户热计量及二次网工程、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阳光路(太行大街-良善街)一次管网工程、 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丁家庄路(新城大街-太行大街)一次管网工程、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金科天宸辰景园、崇义路(安济路-罗家庄路)一次管网工程 , 以上6个项目潜在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招采云 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石家庄正定新区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正定 新区
联 系 人: 张飞
电 话:0311-887 0667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辰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与胜利大街交口西北角北辰广场25楼2507室
联 系 人: 焦工
电 话: 0311-89186886
特别提示: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相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须再 次 注册),完成后点击“关注项目”。若投标人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导致单位信息无法录入,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提出。
郑重公告 :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 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 68 号河北省住建厅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 要求,特声明如下: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