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北省围场县城南调峰热源厂建设工程水泵采购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核字【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9-130828-44-02-00001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供热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北省围场县城南调峰热源厂建设工程,热源厂位于围场县滦坡字村沟里,总体规模为2x70MW燃煤热源厂一座,供热能力约140MW,并预留2x70MW扩建空间。安装循环水系统4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及5台多级立式离心泵。
2.2 招标范围:项目招标范围为河北省围场县城南调峰热源厂建设工程,循环水系统4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及5台多级立式离心泵。
供货商应提供完整的设备和全部附件,水泵应至少包括:泵本体、电动机、泵进出口标准法兰、配套反法兰、垫片、地脚螺栓、螺母及水泵安装的必需附件等;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还应包括水泵进出口配套椎管(进口处采用偏心、出口处为同心,整体长度不大于350mm)、水泵与电机间的联轴器、密封环、轴套、联轴器防护罩、机座、吊耳、底座等,泵如需冷却系统还应包括泵组内的冷却系统管道及阀门附件。本规范中未作要求的备品备件按投标厂家标准配置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示,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所需的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清单。
在泵组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无偿负责更换。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2020年供货一期泵系统设备系统及最终规模的配套公用设施,二期泵系统设备系统建设时间待定。
2.3 建设地:围场县坡字村沟里
2.4 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2.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
2.6 承包方式:采购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生产制作能力。
3.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水泵设备,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可能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认承诺书。
3.5、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10日17时00分。
4.2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按钮,根据提示进行市场主体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4.3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5.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电汇,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 月 日9时30分前从企业基本账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递交或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93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要求加密。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进行加密的,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厅,使用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电子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网上开标操作视频)。
注: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所需备查原件均以上传电子版为准,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9:30(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2020年9月27日9:30(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供热公司
地址:围场镇迎宾社区凤凰大桥南滨河西路
联系人:王铁
联系电话:18232277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寇萌宇
电 话:0311-69053058,18832147299
电子邮件:hbfdcdb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