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启动区供热(冷)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供热(冷)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供热(冷)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
2.2项目概况
启动区供热(冷)工程新建能源站11座,新建DN200-700热力管线50.7公里(单线)。
2.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48.30亿元,建安费约38.63亿元(随着前期工作的逐步深入再进行调整,最终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启动区供热(冷)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测绘、物探: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红线范围内拟建工程的全部勘察、测绘、物探工作(不含市政道路下供热燃气管线勘察)。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有关的建筑、市政、结构、景观、基坑支护、设备、电气、水暖、交通等专业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还应包括上述各个阶段的BIM设计及审查、CIM设计及审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编制(满足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进行试桩、设备及系统的整体运行调试等配合工作。
启动区内EA1市政道路、EA2市政道路、NA8市政道路、NA9市政道路、NA10市政道路、NA11市政道路和“三校一院”周边2条城市支路EC2-1、EC3-1道路工程内涉及的综合燃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6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7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9)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要求:
-
工程勘察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工程设计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a.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和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和c. 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要求:
-
勘察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含热力工程类勘察服务项目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具备以下业绩:a.独立承担过含管径DN500及以上的热力工程类设计服务项目业绩;b.独立承担过含单台燃气锅炉装机29MW及以上的热力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业绩。
注: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勘察、设计业绩,业绩加总计算,一个类似勘察、设计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近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⑦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能源动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及以上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专业)执业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及高级职称(含)及以上。
注: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6)其他要求: 无
(7)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按照各自资质条件承揽相应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建筑设计工作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勘察工作由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负责;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各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对应各自的业绩;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申请。
4)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
5)联合体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几种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3室(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持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邮购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同时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xueww@biddingcitic.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同时以快递形式寄去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邮购咨询电话:15652086777。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鼓励采用第(2)种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现场获取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温泉小镇商业街路南,联系电话0312-8752187),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自驾方式,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
联 系 人:钱大鹏、薛伟伟、裴 啸、耿浩洋
电 话:010-84865055-169/202,15652086777
传 真:010-84865255
电子邮件:xueww@biddingcitic.com/genghy@biddingcitic.com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82010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