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某单位供暖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ESYH-G1012
项目名称:某单位供暖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447.5096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7.5096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供暖改造工程,包括热力管线、阀门、井及管线道路拆除恢复。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送
方式:邮箱申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财务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
(三)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四)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核验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五)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九)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企业失信情况网站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5.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核验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10.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9961314@qq.com。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翟先生
移动电话:199098319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9909830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联系方式:陈经理、王经理024-22782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王经理
电 话:024-2278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