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焚烧炉原材料(钢材)采购(标段一、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焚烧炉原材料(钢材)采购(标段一、标段二)
项目代码:2019-440112-78-02-002672、2019-440115-78-02-002624、2019-440114-78-02-002709、2019-440118-78-02-002834、2019-440117-78-02-002724
二、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何工 联系电话:020-83543324、835481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85806344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钢材将应用于以下项目:(1)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的台焚烧炉设备;
(2)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的4台焚烧炉设备;
(3)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台焚烧炉设备;
(4)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台焚烧炉设备;
(5)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台焚烧炉设备;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
【项目编号】:JG2019-4897
标段一:钢板
钢板采购,按照本标段技术需求书的要求,负责其供货范围内全部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到现场交货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本标段技术需求书采购清单)。
标段二:热轧H型钢等
热轧H型钢等采购,按照本标段技术需求书的要求,负责其供货范围内全部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到现场交货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本标段技术需求书采购清单)。
注:
(1)本项目招标包括上述两个标段采购清单中的钢材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保护、装车、过磅、卸货、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货物伴随服务(包括材质证明书等)等。
(2)采购清单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货物数量。采购清单中,全部型号钢材都采用实际过磅方式结算,过磅费用包含于总价中,由投标人支付。
(3)同一投标人可就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也可就其中某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标标段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钢材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仅对所投标段内部分钢材和部分服务的投标。
(4)本项目两个标段不允许兼中,即若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在两个标段中的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则该投标人被推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二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被推荐为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标段一、标段二中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上述情况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结果。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另一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另一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3、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
4、最低下浮率:标段一最低下浮率:1%
标段二最低下浮率:1%
注: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投标下浮率须大于或等于对应标段的最低下浮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货地点: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
四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村。
五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十八岭山脚。
六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碧潭村。
七厂(二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鳌头镇潭口村。
供货时间:各标段各厂区的具体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9月4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25日9时 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19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请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办理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标段一为叁拾万元整(人民币),标段二为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标段,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钢材的制造商或取得钢材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钢材供应商为一家或两家则须提供所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若钢材供应商为三家及以上则须提供其中三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钢材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二)。
十、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每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塔7楼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39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4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具有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 |
注:上述单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随意弃标等行为,按照穗府办规〔2017〕5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
附件:
3、招标文件--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焚烧炉原材料(钢材)采购(标段一、标段二)20190903(1).doc
2.2.招标公告--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焚烧炉原材料(钢材)采购(标段一、标.doc
1、技术需求书-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焚烧炉原材料(钢材)采购--20190903.docx
4、采购合同--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焚烧炉原材料(钢材)采购(标段一、标段二)201909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