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供热(冷)、燃气直埋管线工程监理(项目编号:XAJC-FZ-2021-0070)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供热(冷)、燃气直埋管线工程监理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东片区。
(2)建设内容和规模
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新建热力直埋管,主体工程包括1号能源站一次热力管网、2号能源站一次热力管网、3号能源站一次热力管网、3号能源站低温管网、地埋管母管和管网自控系统。一级供热管网(直埋部分DN65-DN350)约4.8km、低温供热(热)管网(DN250-DN600)约0. 6km、浅层地热地埋母管(DN600)长度约0.2km。
燃气直埋管线工程:新建燃气直埋管线6.7km,其中,新建次高压A管线0.05km,管径为DN400;中压A管线6.65km,管径DN200-400;DN200直埋球阀47座。
项目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1.6 投资估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700.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4.69万元。燃气直埋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6万元。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为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供热(冷)、燃气直埋管线工程(具体与对应施工项目施工承包人工作范围一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范围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2.2 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4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9)在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专项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供热(冷)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不超过3个雄安集团市政公用工程类建设项目,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不得担任上述可兼任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⑥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其他要求:/。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4月22日09:00至 2021年4月25日18: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递交方式为供应商登陆中国雄安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命名统一采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供应商需提交2份完整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无公章word格式(图纸除外),一份盖公章扫描PDF格式,无公章word文件与盖公章扫描PDF不一致时,以PDF版为准】,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 0312-567080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新华、张海涛、吴永建
电 话:010-65005503/19801872367/19801690078